起重機司機((操作員)操作規程
一、一般規定
二、操作前的檢查和準備
三、運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項:
四、收尾工作:
方法/步驟
一、一般規定
1、起重機司機上崗前必須認真學習本規程,并經上級專業部門培訓考試,取得上崗操作資格證后,方能上崗獨立操作;嚴禁無證人員使用和起吊設備。
2、參加起吊作業的人員(包括學徒工、實習生、代培人員和裝卸工)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、法規和各種規程制度,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;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。
3、起重機司機應做到“三勤”,即:眼勤、嘴勤、手勤(腿勤)。
眼勤:勤觀察工作及所處區段的安全動態、觀察要清楚,判斷要準確;
嘴勤:勤問生產作業任務及要求;
手勤:勤檢查、勤維護、使起吊設備及設施安全可靠。
4、在起吊作業中,起吊司機在操作室不準向外拋棄物料、垃圾和工具。所有參加起吊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,嚴格酒后上崗。
二、操作前的檢查和準備
1、司機開車前應先檢查起重機機械、電氣部分以及安全保護裝置和運行軌道是否良好;吊車及運行軌道上有無可能碰撞、卡阻、掛拉現象(如防風裝置、限位裝置是否解除),發現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予以排除,確認一切正常,打鈴告警后,再送電試車。
2、檢查試車中發現有下列規定情況之一時;應立即停車,禁止使用。
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;
吊鉤、滑輪、卷筒達到報廢標準;
制動器的制動力矩剎不住額定載荷;
限位開關失靈;
主要受力件有裂紋、開焊;
主梁彈性變形或永久變形超過修理界限;
車輪裂紋、掉片、嚴重啃軌或“三條腿”;
電氣接地保護失去作用或絕緣達不到規定值;
電動機溫升超過規定值;
轉子、電阻一相漏電。
車梁上檢查、修理必須指定專人監護;
軌道行車梁松動、斷裂、物件破碎、終點車檔失靈。
3、閉合主電源前,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,且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,才可以閉合主電源。如電源電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,必須在專管人員監督下才可閉合主電源。
4、開車前,必須鳴鈴或報警,操作運行中接近人時,應給以斷續鈴聲或報警信號。
5、遙控器要安排現場人員管理、定點存放,嚴謹隨意放置或轉借不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。
三、運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項:
1、經起重機司機全面檢查,確認起重機已具備安全可靠使用條件,并做好保養作業和檢查記錄,方可按指揮信號作業。
2、升降操作時,分別按動電動葫蘆升降按鈕;左右(或前后)運行時,將貨物或吊鉤按規定升在一定高度,然后操縱小車(或大車)按鈕使電葫蘆(或起重機)運行。
3、司機操作時不準吸煙、吃東西、與他人閑談,起重機在行走、升降操作過程中要精力集中,密切注意觀察周圍情況,避免發生過卷或碰撞,尤其是要時刻關注指揮信號和起吊作業場區,做到與現場指揮,裝卸人員密切協調配合。
4、工作中突然斷電或起重機發生異常時,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,并及時向現場負責人報告處理,嚴格帶故障作業,在重新工作前,應檢查空鉤試驗起重機工作是否正常。
5、對緊急停車信號,不論何人發出,都應立即執行,對違章指揮,司機有權拒絕執行。
6、遙控器使用規定:
①、遙控器電池必須按照指定正確安裝。
②、啟動遙控先按綠色建,LED燈綠光閃爍,然后按指示操作行車動作。
③、使用完畢按下紅色鍵,關閉LED發射器,拔掉鑰匙開關。
④、錯誤操作LED燈亮紅光,提示按正確步驟操作。電池電量不足時紅燈頻閃,提示更換電池。
⑤、不能連續頻繁按下操作鍵,那樣可能燒壞接觸器觸點,導致行車故障。
⑥、遙控發射器為的透明塑料套不得損壞和丟失。使用完后應將行車停在正確位置,將遙控妥善放置,不得隨意亂放。
⑦、出現緊急情況首先按下紅色(STOP)鍵,拔掉鑰匙開關,然后關閉行車電源,通知維修人員。
⑧、遙控器屬電子產品,禁止摔打,現場人員禁止拆卸遙控器。
7、操作中嚴格執行“十不吊”原則:
①、超過額定負荷不吊;
②、指揮信號不明、重量不明、光線暗淡不吊;
③、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、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
④、吊掛重物直接加工時不吊;
⑤、歪拉斜掛不吊;
⑥、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動物不吊;
⑦、易燃易爆物品不吊;
⑧、帶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;
⑨、埋地物品不吊;
⑩、現場指揮員違章指揮不吊。
8、操作中要始終做到穩起、穩行、穩落。在靠近車或接近人時必須及時打鈴警告。
9、吊運物品堅持“三不越過”:
①、不從人頭上越過;
②、不從汽車等車頭上越過;
③、不從運行中設備上越過。
10、操作帶翻、游翻、兜翻時應在安全地方進行。
11、起吊重物時,距地面距離不許超過0.5米。
12、吊運接近額定負荷時,應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車檢查剎車能力。
13、吊運過程中,不允許同時操作三個機構(即大車、小車、卷揚不能同時動作)。
14、正常情況下不準打反車。
15、吊車上不準堆放活動物或其他物品,工具應加以固定。
16、吊鉤不載荷運行時,應升至一人以上高度(2米以上)。
四、收尾工作:
1、露天、廠內起重機作業完畢后應加以固定,認真填寫運行交接班記錄,特別是不安全因素必須交待清楚;同時起重機及其周圍的文明生產工作。
2、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,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。如存在未消除的故障,應通知接班司機。
3、在處理故障或離車時,控制器必須放于“o”位切斷電源,不準懸掛重物。下班時把小車(起吊葫蘆)停于規定的位置,吊鉤升至規定高度,大車停于規定位置,停電源。
初心起重,牢記使命!
